為防堵不肖人士以大量的小額消費發票提高中獎機會,財政部修正相關法規,增訂大量小額消費「符合4大要件」將不給發票獎金,已領取者也會追回獎金,新政策將從明(2022)年1月1日起實施。
根據審計部分析,2019年11月、12月至2020年9月、10月的電子發票領獎清冊,有64人中獎次數超過百次,還有2人超過2,000次,甚至發現有消費者跑遍各大賣場,單次購買1元購物袋或2元白包袋,數量多達上千個,明顯以「洗發票」的方式提高中獎機率,引發社會熱議。
財政部表示,明年元旦起,大量小額消費若符合4大要件將不給發票獎金,分別為無正當理由、取得當期大量統一發票、統一發票金額微小、當期中獎達到一定的張數。但為了避免有心人刻意規避,要件的量化基準,明定不予對外公開。
不過也有例外,財政部舉例,像是200人團購小額商品,考量退貨便利性逐筆開立發票,雖有取得大量小額發票情形,但查核證明確有團購事實,不屬於應追回獎金案件。反之,若消費者當期取得小額發票共5萬多張,每張消費金額為1至7元,當期中獎發票400多張,明顯高過一般合理情形,若無正當理由,獎金應予追回。
財政部強調,防堵「洗發票」的不當行為,也是保障一般民眾發票中獎權益,消費時應索取統一發票,但勿以不正當方法套取、冒領或以不合常規方式領取中獎獎金。一旦經查明屬實者,將由所轄主管稽徵機關追回獎金,如果是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獎金,將移送司法機關究辦。
引用自: http://n.yam.com/Article/202112111735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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